【變更】2025年東莞 ******限公司 機房升級改造項目設備材料采購項目(二次采購)項目澄清公告(二)
2025年東莞 ******限公司 機房升級改造項目設備材料采購項目(二次采購)項目澄清公告(二)
各報價單位:
根據項目需要,現對“2025年東莞 ******限公司 機房升級改造項目設備材料采購項目(二次采購)”項目(項目編號:*******11(2))相關內容進行澄清,澄清內容如下:
一、對原采購文件附件(技術規范書):“第四點設備參數4.1超融合服務中處理器-型號”的技術參數部分進行修正,由原“要求配置通過安全可靠測評的國產處理器,兼容x86架構,主頻≥2.70GHz,每顆CPU物理內核數≥32,每顆CPU線程數≥64線程,每顆CPU內存通道數≥12。(注:***,不能使用特供版的CPU,并明確具體型號,否則認定該投標方不符合實質性要求)”現修正為“要求配置通過安全可靠測評的國產處理器,兼容x86架構,主頻≥2.70GHz,每顆CPU物理內核數≥32,每顆CPU線程數≥64線程,每顆CPU內存通道數≥8。(注:***,不能使用特供版的CPU,并明確具體型號,否則認定該投標方不符合實質性要求)”。
二、項目時間調整如下:
澄清提問截止時間調整為:****-**-**日09:***:***
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調整為:****-**-**日09:***:***
溫馨提醒:***,投標時需根據新的時間要求對已遞交的保函進行檢查確認,如原保函滿足要求的可沿用,如原保函已不滿足要求的,應重新開具保函或變更原保函有效期,以確保保函有效期滿足采購文件要求,保函的其他要求詳見采購文件。
請各報價單位按澄清公告內容執行!
特此公告!
附件:***(最終)
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主要負責人或授權的項目負責人(簽名):***
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(蓋章):*********限公司
****-**-**日
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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